民国十年,上海浦东一起凶案的开棺验尸在沪上引起轰动。
案情大体上是这样的:上海浦东三林塘有个“张万兴米店”,老板张驾云,经过多年积累,家境颇富,膝下有二子,长子欣生,次子燡生。说到这里,后面的情节有些老套,大儿子不务正业,缺钱花,找老父伸手。张老板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打拼赚来的,肯定不会轻易给败家儿子。后来儿子趁老父生病,串通医生在药中下毒,老头儿命丧黄泉。本来一切天衣无缝,不曾想这事情被张欣生的朋友朱潮生知晓并报官。虽然已是民国,但“君臣父子”这种伦理观在当时的社会还是很看重的,有些地方,儿子忤逆,父亲或族长有权将其杖毙的,官府都无权过问。因此这种儿子杀老子的案子,在当时是严重违背伦理的大案。张老板是民国八年毙命下葬的,待到民国十年审案,已经二年过去了,为了追查真相,地方检察官在南市沪杭车站后的普艺习艺所组织了开棺验尸。验尸的过程说来原始,和现在的法医鉴定没法比,就是把尸体身上的肉剔干净,然后把尸骨放到蒸笼里蒸,如果骨头是黑的,那就是有毒了。这次开棺验尸进行了三天,张老板四肢骨骼关节处都有青黑印记,因此被判定是中毒致死,长子张欣生对此供认不讳,伏法认罪。上海闵行区图书馆的网站上有一段1987年三林乡王勤生老人的采访,口述了这个故事,根据现存照片,有些地方不实(http://www.mhlib.sh.cn/mhcnt/web/tese1/feiwuzhi/xiangxi.asp?fid=1179)。
这个案子在当时非常有名,由于验尸是在露天公开进行,因此围观之人甚众。上海的英明照相馆更是趁此机会派出摄影师,用摄影的方式全程记录了这次审判和验尸过程,并出版了一本相册,收录明胶银盐照片32张。从照片内容来看,当时至少有两架照相机参与拍摄,一个是笨重的大尺寸底片相机(玻璃底片),另外一个是相对小巧的可以拍摄软底片的相机,相册说明中的“快镜”一词也可证实这个猜测。
这个案子和中国电影发展史还有着重大关系。1922年,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制作了一部根据此案改编的电影,由郑正秋编剧,张石川导演。片中验尸一场,用面粉制作了内脏,用红墨水作人血,加之大导演张石川镜头语言的层层渲染,据说还没演到开棺,好多观众就被吓跑了!因为太血腥太恐怖,这部电影上映不久即被毙,成为禁片,同时也催生了中国最早的电影审查制度。
附英明照相馆《上海浦东三林塘逆伦案开棺验尸之真相全图》里关于案情的介绍:
上海浦东三林塘地方有开设张万兴米店主张驾云为其子欣生用药毒毙一案,出自民国八年旧历十二月迨十年一月八号。该地方有朱潮生者,乃往地方检察厅控告,而此(原文写作“以”,误,应为“此”)案关逆伦,事属重大,为数百年所罕闻。地方检察厅为将此案从严办理,欲辙底蕴,以照明白,遂于民国十年阳历三月十八号在沪杭车站普益习艺所草地旁,周围竹篱,开棺检验,约计三日始验毕。其时观者甚众,环而立者若堵墙。本馆特选名师以快镜摄影自场中,讯供、起及尸棺、起尸、剔尸、洗尸、蒸骨、骨骸至逆子张欣生夫妇、嫌疑犯朱某、赵某一干人等共摄成三十余幅,均须眉毕露,瞭目非常,会成一册以供同好时事者所留纪念焉。
经典
@HK
可惜就是照片质量不是很好了……
我对您的某段文字有不同意见
“案关逆伦,事属重大”,这两句是对仗,“而以”是领起的套语
此句是与下一句连着说的(“而以……OOOXXX……遂于”)
如作“此案”来理解,反而有失通顺,因为“此案关逆伦”对不上“事属重大”
虽然用“而此”领起,也可以理解,但因原文并无欠通之处,不必代为修剪
@以宽
谢谢兄台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