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蒲涧寺

2014年11月27日23点05分,友人发来一张照片请我辨认,是她负笈英伦时在图书馆翻拍的一张照片,效果不太好,只知道是广州山中的一座小庙。当时我根据卡纸上写的“Poo Kan”以及露出半边门额的模糊字迹,推测是白云山中的蒲涧寺。但是这座不大的寺院没发现有别的照片留存,也没可能再飞去英国用放大镜仔细看看门额上的字迹,最后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近日,我得见这张照片更清晰更完整的一个版本,可以看出来门额上的字迹是“蒲涧古寺”,印证了我之前的猜测,留在我桌面的问题算是又解决了一件。

大报恩延寿寺遗址旧影

09年写过一篇“清漪园大报恩延寿寺遗址老照片”,当时累计找到8张不同时期这处遗址的照片,在文末我写到“我相信大报恩延寿寺在1860-1888年之间不可能只有这么8张照片存世,肯定还有别的摄影师拍过,肯定会慢慢冒出来的。”果然,这些年的确又有些新发现,有两张该遗址的正面照。选择今天发似乎也有冥冥天意: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写“延寿寺”=+1s。

老了

我最不喜欢过生日了。当然,我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几月几日,但是我不喜欢过生日,也从不去记自己的年龄,需要用的时候都是现算。难过的是,每年过生日的时候老妈和老婆都要提醒,会告诉我今年多少岁了。唉呦,可难受死我了,当我知道自己快四十的时候一下子会觉得我怎么这么老了!有这样惊异的感觉,是因为我一直都觉得自己还挺年轻,当然这里说的年轻主要是指心态,我觉得自己平时还是比较注意留心新事物,什么新鲜事儿新名词基本上第一时间都能知道,也愿意接受新事物。不过,最近一件事我开始怀疑自己是真的老了,有点儿跟不上时代了。

第一个在美国拿到律师执照的华人

最近有几条新闻:中国小留学生凌虐同学而入狱;一家四口中国人在美自驾旅游未按照交通标志停车便左转至被撞身亡;一名中国女游客在LA机场免税店掌掴店员被捕(一说轻拍头,不管剧情是否反转,总之动手就是不对的),都在网络上引起国内网民热议,有网友甚至说“感谢美国法律帮忙管教国人。”不想评论这些,不过说起美国法律,我倒是想起张康仁,第一个在美国获得律师执照的中国人,而且经历颇坎坷。

遮蔽历史

因为在编的一本书,我需要几张AP的照片,他家在国内的代理是某机构。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从海外机构选图时不会去刺激相关部门的神经给自己找麻烦,因为毕竟书不让印大家都白忙活。在AP选的照片中有一张比较常见,是1941年的迈阿密海滩,在中餐馆当女招待的华人姑娘Ruth Lee为了不被当做日本人(她出生在美国),她在身后插了面当时中国的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这张照片常被媒体选用,有的用作说明日本偷袭珍珠港事件的影响,有的用作说明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形成,总之,都是很正面的一张照片。但是从代理AP的这家机构买图时,在钱已经付了的情况下,被告知“不过这个是青天白日旗不知道能不能给。”我很少对人发脾气,但这句话真把我点着了!如果他要是找个别的理由什么的也就算了,竟然说因为“青天白日旗”而不能给我,这理由真是太雷!本来现在上头监管很严,低调一点“闷声发大财”就好了,但要保持清醒不被洗脑,这些人竟然愿意自我阉割甘当傻X,实在是悲哀!虽然这某机构可哀,但更可哀的是我们的环境,刻意遮蔽历史,掩耳盗铃。

在爱人的镜头里

摄影圈里好像很少有夫妻都是知名摄影师的,我猜,也许是大家都要外出创作的话可能聚少离多。摄影这个职业,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漂泊的职业,只有不停的游走才可能出好片子。但是,布勒松和弗兰克却是特殊的一对,两个人都是非常著名的摄影师。今天看到一篇TIME上2014年的旧闻(http://time.com/3449917/henri-cartier-bresson-and-martine-franck-love-through-a-lens/),是一组布勒松和弗兰克互相拍摄对方的照片,很感动,分享于此。

十九世纪在美国马戏团表演的华人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全国很多城市都能看到“世界奇观”的巡回表演,一般都会用布圈挡出一块场地,上面写着广告,展出的内容一般都是人面鱼身、双性人、侏儒、连体人之类的。我记得在我老家表演时场地设在动物园里,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我没有去看,没钱,当然父母也不允许。八十年代那会儿刚开放,被禁锢很久的老百姓就图个新鲜刺激,也没人在乎是否科学是否尊重人权是否合乎伦理道德。其实,这种猎奇表演都是外国人玩儿剩下的,最早推出这种表演的是美国人巴纳姆,而且还有华人参与其中。

在美国推广中餐的北京阿姨

作为一个北方人,在吃饭的口味上我一直不挑剔,南方的北方的洋的中的,都能吃,而且还有不少喜欢吃的,以前有个同事总开玩笑说地球要毁灭了我肯定是最后一个饿死的!可是,两次去灯塔国查档案,荷包瘪,天天汉堡(总的来说在西餐里便宜+快)也受不了,有一段时间特别特别想吃韭菜盒子,也真是没出息的可以。当然,美国也有中餐,而且很多很多,不过呢,太街边的不敢去吃,太正式的也不敢去吃,于是我就取中,去吃美国的中式快餐,比如Panda Express,每周五下午离开档案馆就去,一般是要个水煮蔬菜和左宗棠鸡的拼盘配米饭,算上税也不到10美金,很便宜了。后来去纽约,住在法拉盛,偶然发现去地铁站的路上有家陕西馆子,非常非常小,有肉夹馍和羊肉泡馍,虽然羊肉不行但有肉夹馍,而且也不算太贵,于是在纽约的那几天晚上都去那里吃。这是做的算好的,当然和国内肯定没法比,也有做的非常糟,也就是糊弄老外,比如朋友带我去的一家“小四川”,号称川菜,人乌泱乌泱的,但是那所谓的“川菜”,天呢,还不如我做的呢!看着端上来的菜我就想:行了,在美国开餐馆肯定能发财,不用请厨师,我去掌勺就行!我这些对美国中餐的所见所尝,其实很狭窄,只限我这样消费能力的,其实中餐自从清末随着中国移民进入美国,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与美国的饮食文化有交融,是美式中餐,不能用我们在国内的标准来衡量,况且在美国推广中餐也是文化输出,是了不起的事情,一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美国推广中餐的北京阿姨就很了不起。